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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如何从家族滞在签证变更为就劳签证?

2025部分签证许可实绩

前言

家族滞在签证,是为了让持有一定在留资格的外国人所扶养的配偶或子女在日本生活而设立的在留资格。因此,持家族滞在签证时,不能自由地进行全职工作。

如果取得资格外活动许可,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打工,但如果要正式就业并工作,就需要变更为与工作内容相符的就劳类在留资格。

本文将解说从家族滞在签证变更为就劳签证时的流程、代表性的在留资格、必要文件、审查中会被关注的重点,以及容易不许可的情况。

从家族滞在签证变更为就劳签证是什么意思?

家族滞在签证是接受扶养的在留资格

家族滞在签证,是在日本工作的外国人或留学生等所扶养的配偶、子女,为了在日本生活而取得的在留资格。

也就是说,家族滞在签证并不是以本人在日本就业并维持生计为主要目的的在留资格。因此,如果要作为正式员工、合同员工、专业职务人员等进行全职工作,就需要变更为可以就业的在留资格。

全职工作需要变更为就劳签证

持家族滞在签证的人,如果取得资格外活动许可,可以在每周28小时以内的范围内打工。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家族滞在在留资格相关的资格外活动许可说明,如果从事每周28小时以内的、伴随收入的事业运营活动或接受报酬的活动,需要取得包括许可。

但是,如果每周工作超过28小时,或者作为正式员工持续工作,仅靠资格外活动许可是不够的。

如果已经确定就职单位,并计划全职工作,就需要进行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变更为与工作内容相符的就劳签证。

来源: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nyuukokukanri07_00004.html?utm_source

应变更为哪种就劳签证?

代表性的是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

从家族滞在签证变更为就劳签证时,最常被考虑的是在留资格“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这一在留资格,适用于利用在大学等学习到的专业知识,或者作为外国人的感性、语言能力等进行工作的情况。

例如,可以考虑以下职业:

系统工程师

程序员

机械、电气类工程师

口译、笔译

海外营业

贸易事务

市场营销

企划

会计

总务

人事

设计师

根据工作内容,也可能需要考虑其他在留资格

并不是所有工作都属于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根据工作内容,也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在留资格:

技能

特定技能

介护

经营・管理

教育

企业内调动

高度专业职

特定活动

例如,餐饮店大厅服务员、工厂单纯作业、清扫、便利店收银业务等,一般较难被认定为“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相关业务。

另一方面,即使是在同一家公司,如果是海外营业、口译笔译、市场营销、系统开发、设计等专业性业务,就有可能成为就劳签证的对象。确定就职单位后,首先确认工作内容属于哪种在留资格非常重要。

基本条件

与就职单位存在雇用合同

要变更为就劳签证,需要与日本的公司等存在雇用合同。

不仅是内定,还需要明确工作单位、职务内容、工资、雇用期间、工作时间等。应通过雇用合同书或劳动条件通知书,具体说明将从事什么样的业务。

如果只写“事务”或“营业”,专业性和业务内容可能不清楚,因此有时需要准备详细说明职务内容的资料。

业务内容符合就劳签证

就劳签证中,实际从事的工作内容非常重要。

例如“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情况下,需要是能够活用专业知识、技术、语言能力、国际业务相关能力的工作。

另一方面,如果以单纯作业或现场作业为主,就可能在适合性方面成为问题。不仅要说明就职公司的名称和工资,也要具体说明实际从事什么样的业务。

具有学历或实务经验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原则上需要与业务内容相关的学历或实务经验。一般会通过以下资料进行说明:

大学毕业证明书

大学成绩证明书

专门学校毕业证明书

证明专门士、高度专门士称号的资料

工作经历证明书

实务经验经验证明书

资格证明书

履历书、职务经历书

如果学历与工作内容的关联性较弱,需要通过过去的实务经验、资格、培训内容等补充说明。

报酬为与日本人同等以上

就劳签证的审查中,也会确认工资水平。如果因为是外国人,而以明显低于日本人的工资雇用,就会成为问题。

需要能够说明,与同一公司从事类似业务的日本人相比,支付的是同等程度的报酬。如果工资金额较低,也可能会被怀疑是否能够在日本稳定生活。

雇用企业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

也会审查雇用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稳定性。会确认公司是否真实存在、事业内容是否明确、是否具有能够持续雇用外国人的经营状态。因此,公司方面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登记事项证明书

公司介绍

决算书

法定调书合计表

事业内容说明书

采用理由书

雇用合同书

劳动条件通知书

根据公司规模和类别,所需文件会不同。如果是新设公司或小规模公司,需要更细致地说明事业实际情况和录用必要性。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的流程

确定就职单位和业务内容

首先,确定就职单位和具体工作内容。

就劳签证中,在哪家公司、从事什么业务非常重要。拿到内定后,应确认业务内容是否符合在留资格。

签订雇用合同

接下来,准备雇用合同书或劳动条件通知书。这里需要明确以下内容:

工作单位

职务内容

工资

工作时间

雇用期间

工作地点

是否加入社会保险

休息日

预计雇用开始日

在就劳签证获得许可之前,不能在家族滞在签证状态下开始全职工作。关于雇用开始日,应以在留资格变更许可后开始工作为前提进行调整。

准备必要文件

本人方面和公司方面都需要准备必要文件。本人方面,需要准备在留卡、护照、履历书、毕业证明书、成绩证明书、职务经历书等。

公司方面,需要准备雇用合同书、公司介绍、登记事项证明书、决算书、法定调书合计表等。

如果职务内容说明很重要,也可能需要制作采用理由书或业务内容说明书。

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申请

文件齐全后,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进行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从家族滞在变更为就劳签证也属于这一手续。

审查和追加资料应对

申请后,入管会进行审查。审查中,可能会被要求提交追加资料。

例如:

详细的业务内容说明书

采用理由书

公司的决算资料

与交易对象的合同书

学历与业务内容关联性的说明

显示过去资格外活动状况的资料

关于工资支付预期的资料

如果追加资料提交延迟,审查可能会被拉长。

许可后领取新的在留卡

如果获得许可,需要缴纳手续费,并领取新的在留卡。在留资格变更为就劳签证后,可以在获许可的活动内容范围内开始工作。

如果在许可前就开始全职工作,可能会构成资格外活动违反,因此需要注意。

必要文件

申请人本人的文件

从家族滞在变更为就劳签证时,本人方面需要准备以下文件: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照片

护照

在留卡

履历书

职务经历书

毕业证明书

成绩证明书

资格证明书

显示日语能力的资料

住民票

理由书

家族滞在期间资格外活动许可相关资料

打工单位的工资明细

源泉征收票

排班表

如果过去曾打工,最好准备能够说明自己是在资格外活动许可范围内工作的资料,这样会更安心。

雇用企业的文件

公司方面通常容易需要以下文件:

雇用合同书

劳动条件通知书

采用理由书

业务内容说明书

登记事项证明书

公司介绍

决算书

法定调书合计表

事业计划书

交易对象资料

说明工资水平的资料

审查中重视的重点

业务内容与在留资格的适合性

最重要的是,预计从事的业务是否符合就劳签证的活动内容。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情况下,需要是活用专业知识、技术、语言能力、国际业务能力的工作。

如果以单纯作业或辅助性业务为主,不许可风险会提高。

学历、职业经历与工作内容的关联性

学历或职业经历是否与工作内容有关也很重要。

例如,学习信息工程的人作为工程师工作时,比较容易说明关联性。

另一方面,如果专业与业务内容相距较远,就需要用过去的实务经验、资格、业务所需能力等资料进行说明。

雇用企业的稳定性

也会确认雇用企业是否能够持续经营事业,是否处于能够雇用外国人的状态。

如果是持续亏损的公司、新设公司、事业内容不明确的公司,有时需要用事业计划书或采用理由书等进行补充。

工资水平

也会确认工资是否与日本人同等以上,是否达到能够在日本生活的水平。

如果工资明显较低,可能会被怀疑劳动条件是否适当,以及生活是否稳定。

家族滞在期间的在留状况

家族滞在期间的活动状况也很重要。

特别是取得资格外活动许可后打工的人,可能会被确认是否遵守每周28小时以内的限制。

如果有无许可就劳、超时工作、在风俗营业相关场所工作等情况,可能会对在留资格变更产生很大影响。

容易不许可的情况

业务内容接近单纯作业

工厂作业、清扫、收银、餐饮店接客、仓库内作业等,如果以专业性较低的业务为中心,较难被认定为“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学历与工作内容不匹配

如果在大学或专门学校学习的内容与就职后的工作内容没有关联性,需要注意。

关联性较弱时,需要认真说明实务经验、资格和采用理由。

公司方面资料不足

如果无法了解雇用企业的事业内容或经营状况,审查就会难以推进。

特别是小规模公司或新设公司,应认真准备公司资料。

家族滞在期间存在资格外活动违反

如果家族滞在期间每周工作超过28小时,或者没有取得资格外活动许可就工作,可能会被判断为在留状况存在问题。

应事先确认过去的工作时间和工资明细,整理是否存在问题。

在留期限临近时才申请

如果在留期限即将到期时才申请,可能难以应对追加资料。

在留资格变更申请,应留出充足时间准备。

注意点

许可下来之前不要全职工作

即使已经决定就职单位,在就劳签证变更获得许可之前,也不能全职工作。

在家族滞在状态下可以工作的范围,仅限于资格外活动许可范围内。雇用开始日最好设定在在留资格变更许可之后。

也要向公司说明在留资格规则

如果企业方不熟悉外国人雇用,可能会误以为拿到内定后可以马上开始工作。

但是,从家族滞在变更为就劳签证的情况下,需要在许可后开始就业。

也应向公司说明,在留资格变更获得许可之前不能进行全职工作。

务必确认在留期限

如果现在家族滞在签证的在留期限较近,需要尽快推进手续。

如果超过在留期限,不仅是在留资格变更,连继续在留本身也会成为问题。

正在就职活动的人,应务必确认内定时间和在留期限。

总结

持家族滞在签证的人,如果希望在日本全职工作,就不能继续保持家族滞在状态,而需要变更为与工作内容相符的就劳签证。

代表性的变更目标是“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但根据工作内容,也可能需要考虑技能、特定技能、介护、经营・管理等其他在留资格。

变更为就劳签证时,除了已经确定就职单位之外,业务内容符合在留资格、本人学历和职业经历与工作内容有关、工资水平适当、雇用企业具有稳定性都很重要。

另外,如果家族滞在期间曾取得资格外活动许可并打工,可能会确认是否遵守每周28小时以内,是否存在无许可就劳。

在就劳签证变更获得许可之前,不能在家族滞在状态下开始全职工作。确认在留期限和预计就职开始日,并尽早准备必要文件非常重要。

正在考虑从家族滞在签证变更为就劳签证的人,建议整理本人的学历、职业经历、工作内容、雇用企业资料以及过去的在留状况,并有计划地推进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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